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刘燕翔先生已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其所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会同意增补孟兆胜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新当选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
2、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本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6月25日为
预留授予日,授予6名激励对象545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