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7日以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分别为刘旭、汪姜维、王小沁、陈桂红)。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淑杰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惠州高端环保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