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6月25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同意在不改变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项目与5G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截止期由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同意聘任胡江蝶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