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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珍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珈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仲华先生、吴珈宜女士、胡亚飞先生、杨琦明先生、李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吴珈宜电话:020-85532539传真:020-85526634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南翔一路62号C 座邮政编码:510663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汩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李汩先生的任期为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李汩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李汩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和证券事务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罗红姣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罗红姣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条件的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罗红姣女士简历详见公告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罗红姣电话:020-85532539传真:020-85526634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邮政编码:510663

四、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罗鸿桥先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罗鸿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14,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离任后,罗鸿桥先生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其股份进行管理。此外,罗鸿桥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罗鸿桥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罗鸿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邹珍凡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1年3月,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5年就读于湖南大学土木系给水排水专业。1995年至1997年在广州市市政工程二公司任施工员,1997年至2011年9月历任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市场部项目经理、市场总监、总经理;2009年12月起任广州市逸泰园林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2月起任广州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起任兆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9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政协第二届广州市黄埔区委员会委员,2022年1月至今担任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邹珍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2,480股。邹珍凡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兄弟关系,除前述情况外,邹珍凡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孙仲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6年10月,大专学历。1995年至1998年就读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贸易经济专业。1998年至1999年任职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人教处,1999年至2006年历任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代表、副厂长、市场部项目经理、北京子公司总经理、销售总监,2006年至2014年历任公司销售总监、采购总监。现任政协第三届广州市从化区委员会委员,兼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兆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经理、广州市神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仲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9,131股。孙仲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吴珈宜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4年1月,研究生学历。2002年至2006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7年获中山大学传播学硕士学位,2022年获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FMBA学位。曾就职于湖南广电传媒集团、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从事媒体工作多年。2014年2月至2014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广州乐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乐哲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宏璟贰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珈宜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所聘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经营管理经验及专业业务能力。吴珈宜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珈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20股。吴珈宜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胡亚飞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6年10月,本科学历,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能源动力专业工程博士(在读),人力资源管理师。2005年至2009年就读于湖南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09年加入公司,历任业务员、业务经理、新业务拓展部副总经理、行政人事总监;2020年6月起担任研发中心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政协第九届广州市天河区委员、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技术总监、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亚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胡亚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杨琦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7年11月,本科学历。2010年加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8年历任上海分公司业务专员、业务经理、总经理。2019年至2021年历任华东区防腐漆、电子胶销售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采购部总经理、制造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供应链总监、广州从化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琦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琦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汩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1年12月,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8年加入公司,2008年8月至2010年8月任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任广州市神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任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2年3月至2015年5月任公司会计,兼任广州市神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外派财务组经理,兼任广州市泰宇建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财务会计室主任;2019年2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信息中心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罗红姣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94年5月,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英国卡迪夫大学会计与金融学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先后就职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HSBC Markets & SecuritiesServices,2020年6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经理,2020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部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罗红姣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红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罗红姣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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