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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得控制: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5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召开;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和刘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63,188,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725%。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26人,代表股份14,472,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26%。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62,406,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50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781,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22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1,76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7%;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7%;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1,76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7%;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7%;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

3、《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61,76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7%;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7%;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1,76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7%;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7%;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044,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8%;反对394,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6%;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328,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932%;反对394,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46%;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2%。

6、《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76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7%;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7%;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4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29%;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9%;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2%。

7、《关于考核并发放公司2023年度董事长浮动薪酬的议案》,其中许泓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股76,850,924股。

表决结果:同意84,912,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93%;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20%;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4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29%;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9%;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2%。

8、《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76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7%;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7%;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4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29%;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9%;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2%。

9、《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76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7%;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7%;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4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29%;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9%;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2%。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持股数量如下:许泓先生持股76,850,924股、郭孟榕先生持股69,948,471股。

表决结果:同意14,964,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44%;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94%;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4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29%;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9%;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2%。

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吴秋农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股1,912,017股。

表决结果:同意159,851,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63%;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4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29%;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9%;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2%。

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郭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股69,948,471股。

表决结果:同意91,81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15%;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41%;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4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29%;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9%;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2%。

1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郭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股69,948,471股。

表决结果:同意91,81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15%;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41%;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4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29%;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9%;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2%。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76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7%;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7%;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4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29%;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9%;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2%。

15、《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76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7%;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7%;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4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29%;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9%;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2%。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76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7%;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7%;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4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29%;反对6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9%;弃权7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2%。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陈平先生、许叶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许泓 同意股份数:162,513,432股

17.02.候选人:郭孟榕 同意股份数:162,523,431股

17.03.候选人:陈平 同意股份数:162,523,431股

17.04.候选人:许叶峰 同意股份数:162,513,431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许泓 同意股份数:13,797,610股

17.02.候选人:郭孟榕 同意股份数:13,807,609股

17.03.候选人:陈平 同意股份数:13,807,609股

17.04.候选人:许叶峰 同意股份数:13,797,609股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1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力先生、孟宪忠先生、邵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8.01.候选人:王力 同意股份数:162,523,432股

18.02.候选人:孟宪忠 同意股份数:162,523,431股

18.03.候选人:邵晓玲 同意股份数:162,513,431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8.01.候选人:王力 同意股份数:13,807,610股

18.02.候选人:孟宪忠 同意股份数:13,807,609股

18.03.候选人:邵晓玲 同意股份数:13,797,609股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1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贾滢澜女士、陈志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戴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9.01.候选人:贾滢澜 同意股份数:162,523,432股

19.02.候选人:陈志旻 同意股份数:162,513,431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9.01.候选人:贾滢澜 同意股份数:13,807,610股

19.02.候选人:陈志旻 同意股份数:13,797,609股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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