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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6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33元(含税)调整为0.32662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东亚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600,92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数为2,170,103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股数111,430,817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772,169.61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亚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5)和《东亚药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

二、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原因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6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6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亚转债”,债券代码“111015”。“东亚转债”(债券代码:111015)已于2024年1月12日起进入转股期,目前处于转股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公司总股本已由113,600,000股增加至114,753,335股。根据规定,自2024年6月25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东亚转债”将停止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东亚药业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东亚转债”停止转股暨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数为2,170,103股。鉴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12,583,232股。

三、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662元(含税),计算公式为:

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36,772,169.61÷(114,753,335- 2,170,103)≈0.32662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0.32662×(114,753,335-2,170,103)= 36,771,935.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662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36,771,935.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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