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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是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海通证券对永创智能2023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原因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2024年3月3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85,100股,占公司回购股票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3%。截止2024年6月24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3,085,100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库存股)为基数,即以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总股本487,902,458股扣除已回购

股份3,08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487,902,45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085,1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84,817,358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以2024年6月24日的收盘价7.15元/股为测算依据,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1)若按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份总数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484,817,358股为基数进行分配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1+实际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8元/股)÷(1+0)=前收盘价格-0.08元/股

(2)若按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份总数487,902,458股为基数进行分配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84,817,358×0.08)÷487,902,458≈0.0795元/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795元/股)÷(1+0)=前收盘价格-0.0795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按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扣除累计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484,817,358股为基数进行分配,以2024年6月24日收盘价7.15元/股为前收盘价格,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8元/股=7.1500元/股-0.0800元/股=7.0700元/股。若按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份总数487,902,458股为基数进行分配,以2024年6月24日收盘价7.15元/股为前收盘价格,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795元/股=7.1500元/股-0.0795元/股=7.0705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7.0700-7.0705|÷7.0700×100%=0.0071%<1%。

因此,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小于1%,影响较小。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1.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2024202420242024年 月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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