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天目”)收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的主要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安眠补脑颗粒
通知书编号:2024R005786
剂型:颗粒剂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再注册
规格:每袋装8g
注册分类:中药:原8类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15352009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927
包装规格:8克×6袋/盒;8克×9袋/盒
药品有效期:24个月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再注册。
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经济开发区翰林路7号
生产企业:名称: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经济开发区翰林路7号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927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9年06月18日
二、产品简介
本品具有益气滋肾,养心安神。用于神经官能症或其他慢性疾病所引起的失眠,头昏,头痛,心慌等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安眠补脑颗粒《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的取得,确保了该药品正常生产和销售,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相应工作,严控产品质量,持续为市场提供高品质的产品。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