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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箭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301348 证券简称:蓝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5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21人,代表公司股份108,944,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108,881,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4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16,764,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24%。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42,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6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42,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6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42,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6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42,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6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42,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6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42,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6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王成名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02审议通过陈湛伦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03审议通过张顺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04审议通过袁凤江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05审议通过赵秀珍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06审议通过易楠钦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07审议通过许红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08审议通过付国章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09审议通过任振川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10审议通过李斌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11审议通过林建生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审议通过李永新监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02审议通过许慧监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03审议通过张婷监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委托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总授信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42,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6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42,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6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93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56,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4.01选举王成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942,85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63,577股。本议案表决通过,候选人当选。

14.02选举张顺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945,151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65,876股。本议案表决通过,候选人当选。

14.03选举袁凤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944,351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65,076股。本议案表决通过,候选人当选。

14.04选举赵秀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942,851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63,576股。本议案表决通过,候选人当选。

14.05选举许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942,851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63,576股。本议案表决通过,候选人当选。

14.06选举张国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942,851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63,576股。本议案表决通过,候选人当选。

1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5.01选举付国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942,85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63,577股。本议案表决通过,候选人当选。

15.02选举任振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942,85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63,577股。本议案表决通过,候选人当选。

15.03选举林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942,85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63,577股。本议案表决通过,候选人当选。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6.01选举李永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942,85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63,577股。本议案表决通过,候选人当选。

16.02选举林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942,85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63,577股。本议案表决通过,候选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力律师、卢创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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