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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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 1-2 |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 1-2 |
关于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XYZH/2024SZAA6B0253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管理层编制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卧龙电驱管理层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卧龙电驱编制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审慎调查,包括实施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得到的审核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卧龙电驱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前期差错的更正情况。
XYZH/2024SZAA6B0253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续)
四、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卧龙电驱披露前期差错更正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九届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2021年度电解铜贸易业务及纺织品贸易业务中的部分收入确认方式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
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内容
为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本着力求财务核算准确的原则,本公司基于审慎,重新判断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对电解铜贸易收入及纺织品贸易业务中的部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
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调减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732,087,529.67元,调减公司2022年度营业成本732,087,529.67元。
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调减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301,450,856.94元,调减公司2021年度营业成本301,450,856.94元。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影响
根据上述内容,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对本公司相应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2、合并利润表
项目 | 2022年度 | ||
更正前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 | |
营业收入 | 14,998,046,683.67 | -732,087,529.67 | 14,265,959,154.00 |
营业成本 | 11,457,611,010.35 | -732,087,529.67 | 10,725,523,480.68 |
项目 | 2021年度 | ||
更正前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 | |
营业收入 | 13,999,158,600.72 | -301,450,856.94 | 13,697,707,743.78 |
营业成本 | 10,832,334,582.13 | -301,450,856.94 | 10,530,883,725.19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