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林伟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11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林伟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任玮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任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林伟斌(召集人)、任 玮、方健辉、胡 明、夏智文提名委员会成员:张 平(召集人)、李锡明、刘全胜、吴杨辉、颜庆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刘全胜(召集人)、李锡明、张 平、吴杨辉、方健辉审计委员会成员:吴杨辉(召集人)、李锡明、刘全胜、张 平、林子豪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林伟斌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胡明先生为总经理;经总经理胡明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颜庆华先生、夏智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胡明先生、颜庆华先生、夏智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长林伟斌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李涵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李若莎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