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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泰集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7

债券简称:盛泰转债 债券代码:111009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发行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嵊州经济开发区城东区)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4年6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中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本期债券情况 ...... 4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4

二、本次发行的主要条款 ...... 4

三、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 13

四、债券评级情况 ...... 14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5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 1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6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17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9

一、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9

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9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 23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30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 31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32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33

第一节 本期债券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本次发行于2022年4月15日经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集团”、“公司”或“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5月9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22年9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40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70,118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70.118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68,384.5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已由中信证券于2022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开户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账号为38501010010020249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11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75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24号文同意,本公司70,118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泰转债”,债券代码“111009”。

二、本次发行的主要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本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0,118万元,发行数量为701.18万张,

70.118万手。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8年11月6日。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

I:指年利息额;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1月11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5月11日至2028年11月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9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

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2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

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

×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4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若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4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2年11月7日,T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普通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的普通股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26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262手可转债。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1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30,266.6722,000.00
2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40,188.7030,000.00
3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8,767.545,500.00
4信息化建设项目2,506.432,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10,618.0010,618.00
合计92,347.3470,118.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十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以认购方式取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利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5、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债券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出具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2]3915号),盛泰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中信证券作为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中信证券对公司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中信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普通股股票简称:盛泰集团普通股股票代码:605138可转债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债债券简称:盛泰转债可转债债券代码:111009法定代表人:徐磊董事会秘书:张鸿斌成立日期:2007年5月25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嵊州经济开发区城东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6617396382邮政编码:312400联系电话:0575-83262926传真号码:0575-83262902公司网址:http://www.smart-shirts.com电子邮箱:ir@smart-shirts.com.cn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辅料制造;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绣花加工;服饰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1、发行人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面料和成衣。其中尤以中高端面料生产为公司一大竞争优势。公司所生产的面料,一部分直接外销,一部分作为成衣之原材料,通过加工制造为成衣后,销售至各大客户及品牌。

2023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6.51亿元,同比下降22.04%,实现净利润0.97亿元,同比下降74.6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下降

72.25%。扣除非经常损益后0.26亿元,同比下降92.39%。

2、发行人2023年财务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容诚审字[2024]200Z0282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3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 (2023.12.31)2022年度 (2022.12.31)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65,112.72596,626.24-2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37.4137,608.59-72.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41.5934,711.52-9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894.3367,911.881.45%
总资产736,138.44734,182.420.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0,783.88253,866.742.72%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1亿元,与上年同期下降22.04%,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2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2.9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2023年度,受到国际环境复杂严峻的影响,公司海外市场出现一定规模下滑,国内市场仍处于逐步复苏的阶段,公司虽然充分利用长年来累积的优势积极做好客户服务,但公司业绩仍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贸易摩擦,公司已对海内外基地进行了整合调整,并着力对公司可控的产业链相关业务进行深度开发和拓展,相关调整产生了一系列额外支出和费用,但收益尚未完全体现。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 (2023.12.31)2022年度 (2022.12.31)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68-72.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67-71.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62-91.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816.8减少12.7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15.51增加14.48个百分点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9号)文件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7,011,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1,1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7,334,979.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845,020.6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200Z007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486.38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952.3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1,850.51万元。其中,2023年度,公司(1)以募集资金置换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5.912.20万元;(2)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032.7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80.3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9,376.63万元;(3)由于相关人员疏忽导致重复置换发行费用733.50万元(具体情况见本小节之“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该笔资金及相应利息已退回募集资金账户)。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384.5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225.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280.3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109.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26%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 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22,000.0017,719.6917,719.697,753.187,753.18-9,966.5143.75%2024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
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30,000.0030,000.0030,000.0011,215.9011,215.90-18,784.1037.39%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5,500.005,500.005,500.004,105.554,105.55-1,394.4574.65%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2,000.002,000.002,000.001,136.811,136.81-863.1956.8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注1)8,884.508,884.508,884.50733.509,618.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80.314,280.314,280.314,280.31733.50108.2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8,384.5068,384.5068,384.5029,225.2538,109.75-30,274.7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本期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变更为“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项目总投资由30,266.67万元变更为21,914.2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22,000.00万元变更为17,719.69万元(包含前期已使用),预计项目建设周期延长1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0月延长至2024年10月。具体变更原因说明,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厂房交付延期,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项目建设延长至2023年12月。 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由于本项目前置条件涉及公司厂房建设,子项目沅江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商水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受公司战略规划影响项目面积略有调整,且前期公司厂房建设进度略有延迟晚于原规划时间,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延长建设周期至2023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1,787,040.0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334,979.37元,共计人民币159,122,019.44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结项,结项后的节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110.13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稳健型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集团财务总监及集团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详见2022年11月22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由于“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项目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导致总投资金额下降,形成募集资金结余。具体变更原因说明,详见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4,280.3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新马针织有限公司、SRS有限责任公司、嵊州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向子公司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河南盛泰针织有限公司、商水县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颍上县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沅江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详见2022年11月22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注1:超出部分的金额系由于相关人员疏忽导致重复置换发行费用733.50万元(该笔资金以及相应利息已退回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178.7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33.50万元,共计人民币15,912.20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3]200Z0267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结项,结项后的节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110.13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变更后项目总投资为21,914.2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7,719.69万元(包含前期已使用),预计项目建设周期延长1年;项目变更后原“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4,280.3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8月8日披露的《盛泰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盛泰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具体如下: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 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17,719.6917,719.696,795.287,753.1843.752024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7,719.6917,719.696,795.287,753.18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原因:该募投项目变更实质是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设备投入调整和增加仓库等配套设施建设,由于配套设施投入导致总投资金额下降,同时因设备购置金额下降导致募集资金形成结余。具体变更的原因说明如下:(1)关于设备调整:为进一步做好内外独立循环的生产和销售体系,让国内基地更好地为国内客户提供服务,公司拟对国内三大面料基地进行资源整合,其中:嵊州两大面料基地将集中至公司位于嵊州三塘位置的厂区,原嵊州面料基地的部分闲置设备将搬迁至河南印染基地用于“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原募投项目将减少新设备采购,投入资金亦相应减少。因此,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募集资金进行智能化升级,购置智能化生产设备,并配套相应软件系统。(2)关于仓储配套设施调整: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目前在河南的仓储需求未被充分满足。为应对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保障客户采购物料清单的高效供给,公司需提升自身的仓储服务水平。经公司审慎考虑,为提升公司仓储服务能力水平,后续持续为面料成衣生产提供技术支持,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变更为“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作出如下调整:1、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变更为“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项目总投资由30,266.67万元变更为21,914.2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22,000.00变更为17,719.69万元(包含前期已使用),预计项目建设周期延长1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0月延长至2024年10月,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周口盛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7,660.12万元向周口盛泰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新项目;2、同意将原“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4,280.3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披露《盛泰集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1月,因相关人员的操作失误使用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合计658,723.00元,其中,(1)误用商水县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账号:385010100100203052)购买用于河南周口锦胜2.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款合计539,800.00元,该笔资金占本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0.98%,占全部募集资金的0.08%;(2)误用颍上县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账号385010100100202901)购买用于桐城市金海洋塑业0.4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款合计118,923.00元,该笔资金占本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0.22%,占全部募集资金的0.02%。经核查后发现,上述设备或项目款虽然与光伏项目相关,但非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应该以自有资金支付。针对上述应以自有账户支付的资金,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账户转回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转回商水县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539,800.00元及期间产生的利息1,043.73元,转回颍上县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18,923.00元及期间产生的利息110.00元,合计659,877.73元。2023年3月,公司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因相关人员的操作失误,于2023年3月30日误用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账号:385010100100202497)重复置换了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部分,合计人民币7,334,979.37元。该笔重复支付款项金额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产生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公司已将前次失误操作支付的资金7,334,979.37元及期间产生的利息15,933.21元,合计7,350,912.58元退回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针对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出具了《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的承诺》,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程序、使用计划等维度明晰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操作细则及规范,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除上述误操作的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其他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26.45亿元,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担保。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盛泰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11月7日支付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6日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盛泰转债”第一年付息,票面利率为0.3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30元人民币(含税)。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1日出具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2]3915号),确定盛泰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盛泰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20日出具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3]4589号),确定维持盛泰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盛泰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21日出具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4]4854号),确定维持盛泰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盛泰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 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

(一)《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

根据发行人与中信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

“3.4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甲方经营方针、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甲方主体评级或甲方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或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

(4)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或预计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以及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违约;

(5)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出售或转让资产,资产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甲方分配股利,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发生重

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11)甲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甲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甲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或上述相关人员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发生变更或涉及重大变动;

(13)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甲方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以及甲方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发生变动的;

(16)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其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17)本次可转债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债券停牌的,以及债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债券停牌后复牌的;

(18)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9)甲方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次可转债本息的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20)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甲方为本次可转债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保荐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

(21)发生《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22)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23)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24)本次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25)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26)甲方董事会提出本次可转债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2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8)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债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其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二)发行人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存在《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列明的重大事项,具体如下:

1、2023年公司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425,727.28万元,较公司2022年末借款余额354,966.32万元,增加70,760.96万元

,累计新增借款余额占公司

此处数据与公告披露口径一致,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022年末净资产的比例超过20%。以上新增借款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未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公司因利润分配事项对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转股价格调整”。2023年,公司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形,具体情况参见第四节“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除上述事项以外,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列明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19日起“盛泰转债”转股价格由10.90元/股调整为10.70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22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4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盛泰转债”的转股价由10.90元/股调整为10.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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