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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证券代码:300956.SZ债券简称:英力转债 债券代码:123153.SZ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二零二四年六月

声 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长江保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0

第三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 11

第四章 本期债券付息情况 ...... 20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21第六章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变动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 23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4

第八章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 25第九章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7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了3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3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039,405.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1,960,594.34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2022年8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为可转换为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英力转债,债券代码:123153.SZ。

(三)发行主体

本次发行主体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340.00万张。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7月21日至2028年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票面利率

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到期赎回价为115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七)债券起息日

本次发行可转债起息日为2022年7月21日

(八)债券兑付日

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九)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一)信用级别

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6月21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24年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323】号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英力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十二)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英力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英力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5757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25757张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807,166张,即280,716,6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2.56%。

(十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四)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五)债券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十六)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4,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000.00万元(含),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预计总投入金额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200万片PC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项目22,585.0022,585.00
2PC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4,128.004,128.00
3补充流动资金7,287.007,287.00
合计34,000.0034,000.00

(十八)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九)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长江保荐对公司及本期可转债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长江保荐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现场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第三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英文):Anhui Shiny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简称:英力股份股票代码:300956可转债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可转债债券简称:英力转债可转债债券代码:123153法定代表人:戴明注册资本:132,000,000元成立日期:2015年4月14日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31323电话号码:0564-8191989传真号码:0564-8191989公司网址:leon_bao@shinyvac.com.cn经营范围:冲压件、金属结构件、模具、五金配件、注塑件、喷涂、塑料真空镀膜、笔记本电脑结构件、铝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塑料材料、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

二、发行人2023年经营状况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产品从设计、模具制造到结构件模组生产的

综合服务;同时,公司进入光伏领域从事高新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EPC开发。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光伏组件。

2023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项目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万元)148,406.58137,235.808.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501.33-2,784.97-2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2,923.92-3,961.2026.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4,662.3327,669.77-83.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21-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141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8%-2.51%-0.57%

三、发行人2023年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254.6613,671.7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2,013.5720,874.18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98.79
应收账款56,326.2640,986.34
应收款项融资7.00-
预付款项1,974.16154.1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111.42754.89
其中:应收利息--

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6,182.3533,987.97
合同资产43.6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689.79991.13
流动资产合计130,602.88111,719.2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07.32
长期股权投资198.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749.38-
固定资产87,960.7171,462.16
在建工程18,175.8914,001.0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52.822,900.27
无形资产7,006.956,742.6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134.29428.39
递延所得税资产2,506.652,364.16
其他非流动资产189.20861.11
非流动资产合计118,274.1398,967.09
资产总计248,877.01210,686.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732.6417,634.21
向中央银行借款--

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310.42-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6,053.636,570.29
应付账款58,829.6433,768.8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76.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767.721,218.74
应交税费276.93183.13
其他应付款215.43164.52
其中:应付利息90.6660.07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34.721,107.01
其他流动负债-212.82
流动负债合计99,421.1460,935.8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90.03-
应付债券25,059.1623,099.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544.47959.46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05.34140.00
递延收益8,743.467,722.90

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1,396.131,695.2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7,038.5933,616.60
负债合计136,459.7494,552.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13,200.0913,200.00
其他权益工具10,939.4010,939.97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8,588.6658,586.9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25-2.4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303.081,294.4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8,041.3131,551.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2,071.29115,570.25
少数股东权益345.98563.68
所有者权益合计112,417.27116,133.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48,877.01210,686.3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48,406.58137,235.80
其中:营业收入148,406.58137,235.8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48,348.05139,455.10
其中:营业成本131,360.81127,544.1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项目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400.46934.12
销售费用2,250.551,704.59
管理费用5,504.114,092.61
研发费用5,377.816,926.51
财务费用2,454.30-1,746.84
其中:利息费用3,153.552,124.02
利息收入354.58254.53
加:其他收益1,413.261,432.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7.03-426.9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7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71.02874.1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30.50542.0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06.47-3,348.0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0.4121.4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193.64-3,124.07
加:营业外收入38.22415.70
减:营业外支出4.21457.9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159.64-3,166.34
减:所得税费用-440.61-254.4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19.03-2,911.9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19.03-2,911.9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1.33-2,784.97

项目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2.少数股东损益-217.70-126.9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82.5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82.5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82.5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182.52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717.85-2,909.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500.15-2,782.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17.70-126.9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27-0.21
(二)稀释每股收益-0.12-0.1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3,075.89176,129.7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项目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7,348.0011,027.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38.982,512.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3,362.87189,670.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1,415.15132,961.5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063.1922,009.74
支付的各项税费1,426.661,023.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95.546,005.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8,700.54162,00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62.3327,669.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1,000.0017,128.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3.89124.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7.48112.0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1,371.3717,364.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564.3316,177.27
投资支付的现金83,200.0037,128.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项目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88.43698.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1,552.7654,003.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81.40-36,639.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3,49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4,323.3045,081.2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36.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323.3084,407.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226.1866,676.3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18.072,497.2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79.251,913.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823.5071,087.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0.2013,320.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12.73624.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706.544,975.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441.968,466.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35.4213,441.96

第四章 本期债券付息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发行人于2023年7月15日公告了《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并于2023年7月21日支付“英力转债”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0日期间的利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出现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33,196.06
直接投入项目金额:8,568.33
小计③=①-②24,627.73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789.56
手续费:0.13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2,00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⑧=③+④-⑤-⑥-⑦417.16

2023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变更用途或者大股东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障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与长江保荐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第六章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变动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一、增信机制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并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良好,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章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长江保荐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

“3.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或者存在关于甲方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的,甲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二)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或信用评级机构;

(三)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出现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或者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四)甲方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或者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五)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六)甲方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的情况;

(七)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九)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存在重大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

生变动的情形;

(十)甲方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甲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一)甲方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十二)甲方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三)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更;

(十四)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十五)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或者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十六)甲方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十七)甲方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十八)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十九)募集说明书约定或者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的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有的事项;

(二十)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偿还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告知乙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列明的重大事项。

第九章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正常履行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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