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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6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8,040,754股回购股份即将期满三年,公司拟按规定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699,082,985股变更为681,042,231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699,082,985元变更为681,042,231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30、

13:00-17:00

2、申报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中新网安大厦1619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钱博雅

4、联系电话:0551-65324976

5、电子邮箱:gzhb@gzep.com.cn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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