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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联股份: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及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经审批额度如下:

1、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拟为下属公司(含子公司及本年度新增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22亿元的担保。

2、下属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根据实际融资需要,2024年度拟由下属公司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

上述实际担保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或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情况

1、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公司于近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英联”)与华夏银行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债务人: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与主债权:

债权人与扬州英联签订编号为NJ32(融资)20240003 的《最高额融资合同》,该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基于主合同连续发生多笔债权为主债权。

(3)最高额债权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保证期间:三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英联”)与中国信托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保证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与主债权:

各方最后签约日至 2026年6月30日内,债权人基于其与主债务人签署之银行往来总约定条款及其项下之个别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打包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垫款、保证、委任保证、外币外销贷款、买入光票、进出口押汇、进出口外汇业务、应收帐款承购、金融交易(如有)及其他授信银行经监管机关所许可办理之业务等一切往来具体合同(即主合同),对于主债务人所发生之债权(即主债权)。

(3)最高额债权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及美元6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及美元陆拾万元整)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的范围:上述(2)主合同与主债权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1、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1Y6H674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翁宝嘉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年4月4日

(7)住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金森路中段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美元汇率按照2024年6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比7.1248元人民币,故600,000美元折算为4,274,880元人民币。上述汇率仅用于统计,合同实际执行采用实时汇率,最终还款金额以届时汇率为准。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持有扬州英联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005,520,235.171,026,372,985.49
负债总额732,804,688.69743,149,671.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19,085,061.62479,520,971.54
流动负债总额488,218,223.50446,593,871.9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总额272,715,546.48283,223,313.99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705,070,108.84644,820,618.34
利润总额-61,486,513.79-42,685,376.62
净利润-49,010,026.23-34,492,232.49
资产负债率72.88%72.41%

2、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3686426355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翁宝嘉

扬州英联100%

100%

英联股份

(5)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年3月27日

(7)住所: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持有汕头英联100%股权,汕头英联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990,841,966.301,286,703,151.86
负债总额620,029,661.29858,845,000.2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1,957,949.73185,289,765.99
流动负债总额535,060,058.94856,174,472.6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总额370,812,305.01427,858,151.60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433,632,322.671,023,491,691.83
利润总额13,980,129.1062,037,069.54
净利润15,579,432.8557,045,846.59
资产负债率62.58%66.75%

汕头英联100%

100%

英联股份

(三)本次担保审批情况

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额度为287,072.512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滚存总余额为97,475.65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上述授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均为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公司对其均具有控制权,对其运行和管理能全面掌握,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预计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及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滚存总余额97,475.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5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债权发生逾期的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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