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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受托管理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存续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要求进行编制。

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全称2022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批准文件和规模

批准文件和规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2]408号文,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13,700万元。

债券期限

债券期限6年期

发行规模

发行规模113,700.00万元

2023年末债券余额

2023年末债券余额113,668.63万元

2023年转股情况

2023年转股情况2023年度,“杭氧转债”因转股减少金额为206,100.00元,减少数量2,061.00张,转股数量为7,297.00股
债券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起息日

起息日2022年5月19日

付息日

付息日每年付息日为本次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本金兑付日

本金兑付日2028年5月19日

还本付息方式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含权条款

含权条款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

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23,900万元用于吕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50,000Nm3/h空分项目;8,000万元用于衢州杭氧东港气体有限公司12,000Nm3/h空分装置及液体后备系统项目(一期3,800Nm3/h);27,800万元用于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25,000Nm3/h+35,000Nm3/h空分项目;11,200万元用于广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空分供气首期建设项目;13,650万元用于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40,000Nm3/h(氧)空分设备建设项目;29,15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发行时信用评级情况

2021年6月10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杭氧股份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其出具的《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1)010799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AA+。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22年6月28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2022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2)100939),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23年5月30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2022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3)100048号),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24年5月23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2022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4)100017号),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项信用等级为AA+。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1年8月,发行人与浙商证券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聘任浙商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杭氧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约定。

二、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持续督导机构,2023年内(以下也称为“报告期”)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运作指引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和督导安排,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3年内,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

(一)2024年3月28日,发行人已按规定在指定网站披露了《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行人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对定期报告的核查工作;

(二)2023年内,发行人依据信息披露要求及自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

(三)针对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要事项,浙商证券通过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或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进行了说明,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三、募集资金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杭氧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四、风险排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根据交易场所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对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期债券进行风险排查,实时监测、动态调整,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向交易场所及监管部门汇报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五、受托管理人现场核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另作为发行人持续督导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于2024年3月13日对发行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受托管理人就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持续经营情况、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征信情况等相关情况,通过现场交流、翻阅文件等形式进行了必要的现场检查。经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经营业务稳定,未发生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第三章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NGZHOU OXYGEN PLANT GROUP CO.,LTD.法定代表人:郑伟注册资本:98,395.62万元实缴资本:98,395.62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邮政编码:310014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葛前进(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葛前进(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公司电话:86-571-85869069公司传真:86-571-85869076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具体范围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通用机械、化工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氧站工程施工,工矿配件、船舶及辅机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培训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以气体产业为核心,以装备和工程业务为支撑,培育特种气体、新能源、技术服务等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生产和销售成套空气分离设备及部机、低温石

化设备并提供EPC服务,生产和经营各类气体产品,并已拓展氢的制取、提纯、储运及加注、CCUS等新能源相关业务。公司生产的气体产品主要包括:氧、氮、氩、氖、氦、氪、氙、二氧化碳、氢气、医疗气、电子大宗气、电子特气、高纯气、混合气等。空气分离设备及各类气体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冶金、电子、化工、环保、航天航空、科学研究、医疗保健、食品等领域。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度和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2023年度(元)2022年度(元)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空分设备

空分设备4,238,654,842.974,011,328,234.065.67%-

石化产品

石化产品484,685,047.55446,449,167.178.56%-
工程总包89,214,904.27131,007,401.28-31.90%工程总包承接的外部合同减少。

气体销售

气体销售8,193,968,383.008,007,576,238.082.33%-
其他302,476,577.10206,849,734.9946.23%主要为技术服务等收入的增加。

合计

合计13,308,999,754.8912,803,210,775.583.95%-

整体上,发行人经营业务较为稳健。

三、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资产项目2023年末(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2022年末(元)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3,345,960,981.3714.79%3,292,158,573.771.63%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1,668,396,239.717.38%1,515,055,530.3410.12%

存货

存货2,496,482,584.2211.04%2,071,429,562.5520.52%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1,142,939,154.275.05%1,162,489,261.52-1.68%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1,746,691,915.867.72%1,448,904,479.8020.55%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3,042,576,578.4113.45%2,502,200,073.0521.60%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264,755,726.131.17%186,226,829.8542.1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42.17%,主要系主要系本期增加了票据结算。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2023年度(元)2022年度(元)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13,308,999,754.8912,803,210,775.583.95%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10,259,718,088.809,540,054,288.517.54%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1,639,334,135.731,631,994,099.820.45%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1,643,674,764.071,650,028,036.32-0.39%

净利润

净利润1,275,017,654.491,283,547,662.26-0.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6,096,388.551,210,304,385.110.48%

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变动幅度较小,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较为稳定。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2023年度(元)2022年度(元)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43,223,540.9911,313,557,955.96-21.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79,854,224.879,876,619,639.82-35.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3,369,316.121,436,938,316.1471.4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4,083,057.8972,782,018.741,032.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22,218,197.002,778,245,488.9744.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98,135,139.11-2,705,463,470.2318.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70,991,534.284,193,411,503.70-33.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36,819,833.231,947,192,512.7314.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4,171,701.052,246,218,990.97-76.22%

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到期转回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建气体项目,购建固定资产的

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主要系上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造成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较高所致。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专户设立情况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证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1吕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50,000Nm?/h空分项目吕梁气体公司25,90623,900
2衢州杭氧东港气体有限公司12,000Nm?/h空分装置及液体后备系统项目(一期3,800Nm?/h)衢州东港气体公司9,5008,000
3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25,000Nm?/h+35,000Nm?/h空分项目黄石气体公司29,80027,800
4广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空分供气首期建设项目广东气体公司14,00011,200
5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40,000Nm?/h(氧)空分设备建设项目济源气体公司30,02113,650
6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9,15029,150
合计138,377113,70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报告期内是否发生用途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报告期内未发生用途变更。

二、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已于2023年7月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2,396.9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16.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2,396.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吕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50,000Nm?/h空分项目23,900.0023,900.00-23,900.00100.002022年3季度819.02
2.衢州杭氧东港气体 有限公司12,000Nm?/h空分装置及液体后备系统项目(一期3,800Nm?/h)8,000.008,000.00-8,000.00100.002022年3季度450.63
3.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25,000Nm?27,800.0027,800.004,316.89 [注1]27,800.00100.002022年4季度-173.70
/h+35,000Nm?/h空分项目
4.广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空分供气首期建设项目11,200.0011,200.00-11,200.00100.002023年1季度-103.77
5.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40,000Nm?/h(氧)空分设备建设项目13,650.0013,650.00-13,650.00100.002023年3季度286.89
6.补充流动资金29,150.0027,846.9627,846.96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注2]不适用[注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13,700.00112,396.964,316.89112,396.96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广东杭氧募投项目报告期内未达到预期收益的主要原因为:1、项目处于投产初期;2、市场波动大;目前该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公司2022年6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42,451,2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559号)。2022年7月5日,公
司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进行了置换,将募集资金642,451,200.00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账户剩余人民币368,071.69元于账户注销日划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重大问题及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4,339.0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4,316.8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22.20万元。[注2]:公司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营运资金得到有效充实,降低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改善了资产结构,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进而有利于促进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但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结果

截至报告期末,杭氧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四)募集资金变更及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杭氧转债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三、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或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二)对前述问题的相应整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或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第五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一)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有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彼时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因此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如果公司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二)内部增信机制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严格的信息披露。

(三)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外部担保,内部增信机制运行良好,严格按照偿债保障措施执行。

综上,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有效。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起息日为2022年5月19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发行人于2024年5月14日公告《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并于2024年5月20日支付“杭氧转债”2023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18日期间的利息,未出现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年度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正常执行情况。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其中未约定发行人其他义务。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23年度,发行人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2023年度内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将严格按照上述兑付兑息安排履行债券偿付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情况

杭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三章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最近两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稳定,盈利能力较强,债务结构较为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三)总体债务规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流动负债84.62亿元,非流动负债40.77亿元,总负债125.39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43%,资产负债率仍维持在合理水平。

(四)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受限的资产如下: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元)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106,220,312.42承兑汇票、履约保证金、定期存款等
合计1,106,220,312.42-

(五)报告期内债券市场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本级累计发行的直接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起息日发行规模票面利率到期日期

127064

127064杭氧转债2022-5-1911.37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2028-05-19

(六)其他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情况

具体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2023年末,公司现金类资产存量充裕,能对即期债务偿付提供一定保障。综上,发行人的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偿债能力较强。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

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3年度,发行人未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00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0.00%。

三、报告期内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

(一)重大事项类型

根据发行人与浙商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3.5条规定:

“3.4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且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前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3.4.1 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3.4.2 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具有同等职责的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3.4.3 甲方企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3.4.4 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3.4.5 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3.4.6 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3.4.7 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3.4.8 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3.4.9 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3.4.10 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3.4.11 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或者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4.12 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3.4.13 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3.4.14 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3.4.15 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3.4.16 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3.4.17 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4.18 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3.4.19 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3.4.20 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3.4.21 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3.4.22 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和相关债券交易场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已披露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甲方也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5 如甲方发生可能对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甲方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3.5.1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3.5.2 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3.5.3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3.5.4 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3.5.5 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3.5.6 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3.5.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发行人发生了《受托管理协议》第3.4.2条列明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变更及第3.5.2条列明的对“杭氧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

除此以外,未发生其他重大事项。

(二)具体重大事项

2023年度,公司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及3.5条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序号重大事项明细临时公告披露时间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1由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5月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27.88元/股。2023年4月25日无影响
2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审计费用报价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202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8月23日无影响
3由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中期权益分派,自2023年9月2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27.68元/股。2023年9月18日无影响

报告期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4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而离职、主动辞职等原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及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上述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48,300股,杭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68元/股调整为27.6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9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报告期后,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根据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杭氧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69元/股调整为26.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五、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并已完成了相应的临时受托管理事项的披露。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中介机构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生变动,审计机构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三、其他事项

无。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王一鸣

联系电话:0571-87902735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之盖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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