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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达装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可转债代码:123187 可转债简称:超达转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本次债券情况 ...... 4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4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三、债券评级情况 ...... 13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4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 1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15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7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 17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专户储存情况 ...... 17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18

四、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8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 21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2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 23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24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5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25

二、转股价格调整 ...... 26

第一节 本次债券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号)同意注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发行人”或“公司”)于2023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9.00万张(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6,900.0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274.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41号《验资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23年4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SZ”。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

发行主体: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债券名称:2023年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SZ)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4,690,000.00张。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4月4日至2029年4月3日。

(六)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1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50%、第六年为3.00%。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11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11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4月3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3.00元/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十)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四)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五)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六)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④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⑥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④公司已经或者预期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⑤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⑥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⑦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⑨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⑩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③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④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2]7714号),超达装备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

在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九)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债券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出具的《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超达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级。自发行以来,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和超达转债的信用等级均未发生变化。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超达转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存续期内,华泰联合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antong Chaoda Equipment Co.,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超达装备
股票代码301186
法定代表人冯建军
董事会秘书郭巍巍
证券事务代表石倩
成立时间2005-05-19
上市时间2021-12-23
注册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申徐村1组
办公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申徐村1组
联系电话0513-87735878
公司网址www.chaodamould.com
邮箱地址zq@chaodamould.com
经营范围自动化装备、检具、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内外饰模具供应商,在汽车软饰件与发泡件模具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均处于行业第一方阵地位。近年来,公司在原有模具业务的基础上延伸开发了汽车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等配套产品,“模、检、工”一体化配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带来了积极帮助。在传统汽车市场上,公司与原有客户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主流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企业及其在我国设立的独资或合资一级供应商,以及大多数知名的本土汽车内外饰一级供应商达成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机会,产品已直接或间接应用于特斯拉、蔚来、比亚迪、吉利等新能源整车厂商。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717.25万元,同比上升22.67%;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41.73万元,同比上升38.28%。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万元)62,717.2551,125.972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9,541.736,900.543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9,228.136,293.5146.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1,090.167,040.4457.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10.9537.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50.9531.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91%6.13%1.78%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资产总额(万元)205,051.22149,225.0037.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125,505.56114,826.729.30%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9.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74.7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通超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新能源电池结构件智能化生产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专户储存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公司子公司南通超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金额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320501647236000084717,095.53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811050102802220196151.43活期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500301880001209183,021.01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4088901001001026874,005.60活期
合计-14,273.57-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6,610.00
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收益及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29.31
减:募投项目工程项目支出6,230.46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工程项目支出)3,222.64
减: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26,000.00
减:本期支付发行费用335.29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发行费支出)207.93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273.57

四、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6,274.7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30.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30.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电池结构件智能化生产项目46,274.7146,274.716,230.466,230.4613.46%2025年4月建设中-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6,274.7146,274.716,230.466,230.4613.46%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46,274.7146,274.716,230.466,230.46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222.64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24.35万元,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0782号)。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30.5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25日发表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购买理财26,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23年度内,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起息日为2023年4月4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超达转债”第一年计息期间为2023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3日,当期票面利率为0.40%,该次付息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出具的《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超达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级。自发行以来,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和超达转债的信用等级均未发生变化。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超达转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

“3.4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立即并不晚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2)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甲方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3)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甲方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4)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甲方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5)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6)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7)公司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8)资信评级机构对可转债的信用或者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

(9)可能对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件;

(10)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11)发生其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等要求对外披露的事项。”

2023年度,除因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外,发行人未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列明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权益分配情况详见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62)。

二、转股价格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3.00元/股,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超达转债”转股价格共进行过两次调整:

2023年9月18日,公司公开披露《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因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超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32.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除权除息日2023年9月25日开始生效。

2024年6月14日,公司公开披露《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超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32.0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21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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