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适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60.5万股(含),不超过121万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及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2023年11月29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24年1月22日完成第一期回购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8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期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编号:2024-017)。截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本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最高成交价为5.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3元/股,成交总金额1,375,14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回购公司股票4,05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回购时间 | 回购股份数量(股) | 回购股份占比 | 备注 |
1 | (第一期回购方案) 2023.11.29—2024.1.22 | 3,780,700 | 0.93%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2 | (本期回购方案) 2024.2.8—2024.6.26 | 270,800 | 0.07%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
合计 | 4,051,500 | 1.00% | - |
本次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