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3名监事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缪永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湖北丰山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符合日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