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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7

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推举包海山先生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2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2人。会议召开符合《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 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 2023年 6 月 30 日,评估报告有效期至 2024 年 6月 30日。鉴于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将届满,为再次验证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12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涉及的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4]第334号)。

我们同意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 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之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对价的议案》

以 2023 年12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84,700.00万元,冠鸿智能 51%股东权益价值为 43,197.00 万元。根据加期评估结果,自 2023年 6 月 30 日以来,标的公司的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仍选用 2023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据此协商确

定的标的公司51%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仍为40,596.00 万元,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3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亦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之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对价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 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我们认为,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我们同意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 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了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拟对《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相应修改。

我们同意将《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马亚红 包海山

2024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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