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提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内控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胡殿谦先生、彭攀先生、孙然女士、张荣升先生。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馨女士、刘宁女士、赵宝全先生,其中卢馨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选举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董事人员简历详见公司6月5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及6月15日披露的《关于撤销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控股股东以临时提案方式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胡殿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殿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选举胡殿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议案,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具体如下:
名称 | 召集人 | 委员名单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胡殿谦 | 彭 攀、张荣升 |
审计委员会 | 卢 馨 | 彭 攀、刘 宁 |
提名委员会 | 卢 馨 | 孙 然、赵宝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 宁 | 孙 然、赵宝全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温晓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温晓瑞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温晓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本议案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程进先生为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程进先生为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本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鑫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任吴鑫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温晓瑞、证券事务代表吴鑫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0755-8652 9556;
2、传真号码:0755-8652 9556;
3、电子邮箱:tclzj_ir@tclsmarthome.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
(二)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王成先生、徐荦荦先生、文建平先生及朱登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离任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离任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内控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王浩先生
王浩先生,1976年7月生,中国国籍,1998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22年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11年3月至2014年11月历任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总部财务部长、产品中心财务总监、研发中心财务总监;2014年11月至2016年8月任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担任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月至4月担任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力办公室总监,2021年4月30日至今担任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王浩先生:
1、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5、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二、温晓瑞女士
温晓瑞女士,198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任职于深圳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东凌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极目机
器人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4月至今任职于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温晓瑞女士:
1、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5、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三、程进先生
程进,男,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审师、中级会计师。程进先生先后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友宝科斯科技有限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程进先生:
1、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5、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四、吴鑫先生
吴鑫先生,1991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吴鑫先生先后任职于亚王能源集团、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至今担任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吴鑫先生:
1、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5、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