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一)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统一回购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6,035,600股公司股份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注销。预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6,035,6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6,035,600元。
(二)公司拟变更第四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并在变更用途后对第四期剩余的8,175,573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此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授权实施。预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8,175,573股,注册资本将减少8,175,573元。
(三)公司拟按回购安排注销第五期回购股份11,938,987股,此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授权实施。预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1,938,987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1,938,987元。
综上所述,如上述注销事项全部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2,443,494股减少为376,293,334股,注册资本将由402,443,494元减少为376,293,33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效率,优化公司治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将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到5名,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中的对应条款亦将同步修订。有关条款的修订对照表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修订前条款 | 拟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2,443,494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6,293,334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2,443,494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76,293,334股,均为普通股。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