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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7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第8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且需逐项表决,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公司18楼1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809,802,22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45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389,649,61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31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20,152,60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4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6,363,65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副总裁出席了本次会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事项)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2,809,592,8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809,592,8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809,550,1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0股。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809,586,4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5.《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809,586,4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6.《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01 马庆泉

同意2,809,586,4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6.02 吕益民

同意2,809,586,4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6.03 戴德明

同意2,809,586,4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6.04 周凤翱

同意2,809,586,4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2,809,719,6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0股。

8.《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8.01 预计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

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意938,558,3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弃权0股。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870,991,745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8.02 预计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意2,809,550,1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0股。

8.03 预计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809,550,1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0股。

8.04 预计与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311,075,6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

关联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498,474,497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8.05 预计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415,577,7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0股。

关联股东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93,972,330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8.06 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809,550,1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0股。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808,995,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反对193,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613,7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2,809,719,6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0股。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王军先生、段一萍女士、段心烨女士、邓喻女士、孙献女士、王章为先生、敬红先生、麦宝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11.01 选举王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2,808,652,9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1%。

11.02 选举段一萍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2,808,356,8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6%。

11.03 选举段心烨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2,809,058,7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5%。

11.04 选举邓喻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2,809,397,6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11.05 选举孙献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2,809,058,7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5%。

11.06 选举王章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2,807,958,7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

11.07 选举敬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2,809,058,7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5%。

11.08 选举麦宝洪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2,809,397,6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吕益民先生、周凤翱先生、陈红珊女士、林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12.01 选举吕益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2,808,558,8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7%。

12.02 选举周凤翱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2,808,669,44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

12.03 选举陈红珊女士为独立董事

同意2,809,508,3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12.04 选举林斌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2,809,508,3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王寅先生、马伯寅先生、顾文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13.01 选举王寅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2,809,371,4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

13.02 选举马伯寅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2,808,726,8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

13.03 选举顾文君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2,808,726,8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

(二)本次会议审阅了以下议案(非表决事项)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46,154,2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4%;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2%;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5%。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46,154,2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4%;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2%;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5%。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46,111,5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3%;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7%;弃权0股。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6,147,8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5%;反对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5%。

5.《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6,147,8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5%;反对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5%。

6.《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01 马庆泉

同意46,147,8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5%;反对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735%。

6.02 吕益民

同意46,147,8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5%;反对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5%。

6.03 戴德明

同意46,147,8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5%;反对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5%。

6.04 周凤翱

同意46,147,8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5%;反对8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12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5%。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46,281,0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8%;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2%;弃权0股。

8.《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1 预计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意46,111,5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3%;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7%;弃权0股。

8.02 预计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46,111,5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3%;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437%;弃权0股。

8.03 预计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46,111,5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3%;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7%;弃权0股。

8.04 预计与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46,111,5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3%;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7%;弃权0股。

8.05 预计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46,111,5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3%;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7%;弃权0股。

8.06 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46,111,5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3%;反对25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7%;弃权0股。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45,556,7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96%;反对193,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7%;弃权613,7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7%。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46,281,0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8%;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2%;弃权0股。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选举王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45,214,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11%。

11.02 选举段一萍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44,918,2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25%。

11.03 选举段心烨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45,620,1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64%。

11.04 选举邓喻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45,959,1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75%。

11.05 选举孙献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45,620,1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64%。

11.06 选举王章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44,520,2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40%。

11.07 选举敬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45,620,1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64%。

11.08 选举麦宝洪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45,959,1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75%。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选举吕益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45,120,2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82%。

12.02 选举周凤翱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45,230,8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67%。

12.03 选举陈红珊女士为独立董事

同意46,069,7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1%。

12.04 选举林斌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46,069,7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1%。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01 选举王寅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45,932,8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08%。

13.02 选举马伯寅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45,288,2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05%。

13.03 选举顾文君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45,288,2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0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熊洁、李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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