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数电子”或“标的公司”)67.741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202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逐项落实、回复,对草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相较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申报稿)》,重组报告书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草案章节 | 修订内容 |
1 |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及协同效应”之“(三)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科创属性及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之“2、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 根据问询函问题补充披露具体协同效应 |
2 |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情况”之“(一)主营业务概况” |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针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了补充表述 |
3 |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情况”之“(十)核心技术情况” |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对核心技术的表述进行了简化 |
4 |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之“(一)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方案” | 根据问询函问题补充披露具体整合措施 |
序号 | 草案章节 | 修订内容 |
5 |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 根据问询函问题补充披露行业竞争格局 |
6 |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九)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之“2、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 | 根据问询函问题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 |
7 |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九)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之“3、标的公司在产品、技术、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与竞争对手相比的竞争优劣势” | 根据问询函问题补充披露与竞争对手相比的竞争优劣势 |
8 |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之“六、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之“(六)标的公司定价的公允性分析”之“2、可比上市公司分析” | 根据问询函问题补充披露对同行业上市公司选择的依据及充分性、可比性 |
9 |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之“六、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之“(六)标的公司定价的公允性分析”之“3、可比交易案例分析” | 根据问询函问题补充披露对同行业上市公司选择的依据及充分性、可比性 |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