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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600851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900917 海欣B股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5日 14点00 分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海欣集团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B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6人)
1.01费敏华
1.02俞锋
1.03夏源
1.04黎传国
1.05龚浩
1.06杨昊
1.07潘峰
2.00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3人)
2.01王飞川
2.02魏超能
2.03王龙
累积投票议案
3.00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3.01何胜友
3.02李志军
3.03薛明
3.04童骏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非累积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具体规则如下:

1. 若投票结果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入选人员(入选人员指获得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票表决权过半数同意的人员,本规则下入选人员均为此定义)等于6名的,则入选人员全部当选;

2. 若投票结果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入选人员多于6名的,则将入选人员的同意

股数按由多到少排列,取前6名当选;

3. 若投票结果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入选人员少于6名的,则入选人员全部当选,不足名额另行补选。

(八)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规则如下:

1. 若投票结果中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入选人员(入选人员指获得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票表决权过半数同意的人员,本规则下入选人员均为此定义)等于3名的,则入选人员全部当选;

2. 若投票结果中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入选人员少于3名的,则入选人员全部当选,不足名额另行补选。

(九)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差额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具体规则如下:

1. 若投票结果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入选人员(入选人员指获得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票表决权过半数同意的人员,本规则下入选人员均为此定义)等于或者多于3名的:

(1) 若其中包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则将入选人员的同意股数按由多到少排列:如前3名中包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则前3名当选;如前3名中不包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则前2名入选,再取排名靠前的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1名当选;

(2) 若其中未包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则将入选人员的同意股数按由多到少排列,取前2名当选,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另行补选。

2. 若投票结果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入选人员少于3名的,则入选人员全部当选,不足名额另行补选。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
A股600851海欣股份2024/7/4
B股900917海欣B股2024/7/92024/7/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11日(周四)9: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三)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为:

600851@haixin.com。电子邮件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提请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登记材料上注明手机号码,以便会务人员及时联系;

4. 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四)如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表决票现场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11楼 邮政编码:200619联 系 人:董秘办 联系电话:021-57698031邮箱:600851@haixin.com

2.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0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6人)
1.01费敏华
1.02俞锋
1.03夏源
1.04黎传国
1.05龚浩
1.06杨昊
1.07潘峰
2.00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3人)
2.01王飞川
2.02魏超能
2.03王龙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3.00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3.01何胜友
3.02李志军
3.03薛明
3.04童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10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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