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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Qingdao Huiche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395号)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

为了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惠城环保”)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1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二阶段)37,667.0035,000.00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借款
2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53,201.6225,000.00广东东粤国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借款
3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惠城环保-
合 计115,868.6285,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与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环保”)、广东东粤国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环境”)签署借款协议,以向其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将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借款利息,定价公允;东粤环保、东粤环境其他股东未就本次借款事项提供同比例借款,东粤环保、东粤环境未提供反担保,但基于公司对其控股地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本次借款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拓宽产业链布局

2023年“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投入生产,实现了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的工业化应用。该项目达到了灰渣“去填埋化”的目的,全重质油石油焦制氢灰渣无害化处理处置过程中产出资源化产品蒸汽;再经酸解、分离装置生产钒系、镍系等资源化产品,弥补了国内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置技术的不足。但该项目第二阶段尚未实施,因该项目一阶段生产过程产生大量高盐废水,对此公司自研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经济效益良好的含盐(硫酸钠)污水再利用技术,能有效解决现有工艺中存在的硫酸根离子与钠离子回收率较低等问题。为更好的循环利用该项目产生的高盐废水,公司拟展开二阶段项目建设,增加废盐分解等装置,生产出硫酸钙晶须、氢氧化钠、氢气等资源化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

2、增强公司三废处理能力,布局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园区三废资源循环利用业务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是园区配套建设的环保基础设施,该项目的实施,致力于工业区固废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保障园区工业固废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公司按照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揭阳(大南海)石化环保中心工业固废处理设施的建设,实现园区工业固废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有利于增强公司废弃物处理能力,布局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园区三废资源循环利用业务。

3、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通过本次发行,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可缓解公司为解决资金需求而通过债权融资的压力,有助于控制有息债务的规模,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的支出,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也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降低经营风险,从而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公司积极稳妥布局相关业务,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发行的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二阶段)、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完善公司产业战略布局,提升综合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补充营运资金,降低财务风险,并为后续经营提供良好保障。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短期内将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一定程度的摊薄。但募集资金到位将有助于优化本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持续推进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从而逐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之签章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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