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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关于召开公司“铭利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铭利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一般事项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根据《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就“铭利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铭利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 会议召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会议规则》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30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七) 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铭利转债”(债券代码:123215)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受托管理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F栋21楼会议室。

(九)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10日,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案人”)均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将会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5日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和临时提案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登记: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机构债券持有人登记: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债券持有人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指定的登记地址(送达方式详见“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五)联系方式”),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4、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F栋2101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五) 联系方式:

1、发行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德诚、张后发

联系电话:0769-89195695

传真:0769-89195658

电子邮箱:ir@minglidagroup.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F栋2101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编:518057

2、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祺、冉洲舟

联系电话:0755-23970369传真:0755-23982943电子邮箱:xiaqi@gtjas.com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43楼

(六) 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晰均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4年7月11日12:00前将《参会表决票》通过邮寄、传真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指定的登记地址(送达方式详见“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五)联系方式”),或将《参会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五)联系方式”);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存档。

2、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3、会议设监票人两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和监票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监票人同一名发行人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

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6、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铭利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3、《“铭利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表决票》。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铭利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铭利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铭利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债券持有人姓名/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号持有债券数量
是否委托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邮编

债券持有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如参会债券持有人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登记日所记载债券持有人信息不一致而导致债券持有人不能参加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造成的后果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已填妥及签署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请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指定的登记地址,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铭利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表决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对每一表决事项,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的意见中,择一划“√”号。每一表决事项,投票人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晰均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债券持有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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