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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多措并举改善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加快推进价值创造,努力加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主要措施如下:

一、 聚焦做强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为舰船总装及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承担着支撑国防建设的重要使命,是海军装备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全球知名的船海装备研制及供应商。2023年,世界新造船市场复苏态势趋稳,中长期造船需求持续向好,公司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改善,实现营业收入466.94亿元,同比增长5.75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82亿元,同比大幅减亏

14.3亿元。全年共承接民船订单835.2万载重吨,超额完成接单目标,交付船舶483.9万载重吨。

2024年,公司将突出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贯彻“事先算赢、事中控赢、事后真赢”理念,加强精益管理,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积极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推动主业高质量

发展,全面提高盈利水平。2024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超过540亿元。

1.履行强军首责,全力服务强军胜战。积极争取军工任务,加强军工项目管理,确保各项装备研制任务按期优质完成;持续深化军工核心能力建设,提高研制生产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有力支撑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

2.聚焦民船做优做强,着力提升效率效益。积极抢抓市场机遇,聚焦主建船型,瞄准高端、绿色,批量承接优质订单。强化生产计划管理和关键周期达标管理,提高生产效率,聚焦重大节点管控,持续缩短主建船型建造周期,深入挖潜,提升核心资源利用率,高效率保障生产交付。做实“三赢”理念和价值创造,加强成本管控,降低造船成本,实现高质量盈利,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3.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提质增效。高质量实施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为核心,积极开展“两非”“两资”相关处置工作,加强生产建造能力提升,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强化精益管理,重点针对采购、生产环节持续深化成本管控,增强成本管控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二、优化创新赋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承担了多个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在多个领域的技术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27.90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98%。

2024年,公司将聚力创新驱动,持续推动科技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通过技术突破和生产要素创新配置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司运营效能。

1.稳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进新产品开发。聚焦创新能力建设和创新资源整合,利用内外部资源,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开展前沿高端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储备。

2.推动科技攻关,加快推动产品绿色智能化转型。紧跟船舶绿色低碳智能发展趋势,持续推动主建船型升级优化,推动产品绿色智能化转型,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3.加强创新引领,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持续发挥公司下属多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持续发力,推动核心零部件和关键设备自主可控,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推动价值提升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近年来,积极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延长限售股份限售期等措施,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公司自上市以来已累计实施现金分红51.5亿元,其中2019年以自有资金

4.5亿元回购股份并予以注销。2018-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以19.4亿元增持公司股份,自2020-2023年连续4年延长限售股份限售期。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股东回报机制,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1.实施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为增强投资者回报,2023年度,公司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拟实施现金分红,以公司总股本22,802,035,32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8,020,353.24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要求实施。

2.提高分红稳定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将综合考虑行业现状、资金使用安排及经营发展需要等,合理提高分红率和股息率,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3.加强市值管理,提振市场信心。高度重视公司在资本市场表现,依法依规探索运用各类市值维护措施,进一步增进市场认同。引导推动股东长期投资,提振市场信心,推动价值提升。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持续通过多种渠道与多层次投资者保持良性互动,增进投资者的了解和认同。2023年,参加中国船舶集团控股上市公司2022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实现年度、半年度、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全覆盖,并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

2024年,公司将充分把握关键时点,继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有效传递公司价值,让

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

1.通过常态化、高质量的业绩说明会加强投资者互动。2024年5月,公司组织参加了中国船舶集团控股上市公司2023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并计划组织召开2024年半年度和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管理层等“关键少数”亲自出席与投资者交流,并灵活运用可视化、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增强展示效果,丰富投资者参与体验。

2.持续完善多层次投资者良性互动机制。持续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等投资者交流活动,重视与多层次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积极通过投资者调研、券商策略会、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主动征求投资者意见建议并积极做出回应,有效构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投资者关系。

3.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规范自愿性信息披露,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披露时充分结合投资者关注,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便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

五、强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3年,公司不断健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坚持“三会一层”依法合规运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同时,公司积极践行ESG理念,已坚持第14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ESG专项

报告,公司荣获新华网“2023企业ESG优秀案例”。

2024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三会一层”将进一步依法合规运作,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多措并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

1.强化公司治理,提升履职能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坚持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举办的履职培训,积极开展现场调研。公司强化董监高履职支撑,丰富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履职能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依法合规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坚持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扎实做好年度风险评估、风险跟踪监测,完善重大风险实时上报机制。编制风险管理及风险评估报告,形成年度重大风险清单。定期围绕重大财务监管事项等领域开展预警监测。提升公司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控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在经营活动中践行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研发绿色环保装备。积极开展ESG管理,践行ESG理念,将ESG作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ESG工作机制,按要求披露年度ESG报告,持续提升公司ESG专业治理能力。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考核与评价

2023年,公司充分发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作用,积极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多项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通过“三法三书”对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实施聘任。

2024年,公司将继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持续完善对管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利益共担共享。

1.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行。在公司治理中进一步细化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切实保障独立董事通过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履职尽责,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持续完善薪酬与激励机制,强化利益共担共享。公司将继续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年度薪酬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强化其与公司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将经营效率、市值管理等纳入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责任书,完善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责任和风险相匹配的薪酬机制,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实现。

本方案所涉及的工作计划及相关预测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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