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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证通: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4〕12号),投服中心对2020年度公司向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支付39,986,894.03元是否构成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尚存疑问,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建议权。收到《股东质询建议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股东质询建议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近期你公司公告,2020年度你公司向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支付39,986,894.0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款项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中,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笔资金的最终去向,对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投资者服务中心对你公司上述款项是否构成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尚存疑问,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建议权,具体如下。

请公司结合资金支付的背景、工程建设完工情况、迟迟未结算的原因等,说明该笔长期挂账未能结算的其他应收款是否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如确构成资金占用,建议公司全力催收欠款,如催收无果尽早采取诉讼手段追讨,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回复:

公司就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2020年度公司向永泰晟以工程款名义支付3,998.69万元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前述资金的最终用途及去向、相关工程项目的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之“问题一、

(三)”之阐述。

2023年年报编制期间,公司通过自查发现了上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该笔九圣寺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予以还原,记入其他应收款核算,2023年末该笔款项账龄为3年以上导致长期挂账。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首次认定永泰晟为其他关联方,公司于2020年向永泰晟支付的3,998.69万元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已提出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全力催收欠款,永泰晟已经向公司偿还1,000万元资金。公司将责成相关部门积极催收还款。同时,公司将按照股东的建议,如后续催收无果,采取诉讼等手段全力追讨,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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