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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新材: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4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22.59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22.45元/股

? “永22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7月8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期间停牌终止日复牌日
113653永22转债可转债转股复牌2024/7/52024/7/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公开发行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7,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231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7.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3”。

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永22转债”自2023年2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6.81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永22转债”转股价格由

26.81元/股向下修正为22.79元/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及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永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2.79元/股调整为22.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6)、《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月30日、2024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永22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因此,公司本次对“永22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永22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83,836,510×0.15)÷191,130,785≈0.1443元/股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依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永22转债”的转股价格为:P1=P0-D=22.59-0.1443=22.45元/股(P0=22.59元/股,D=0.1443元/股),即“永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2.59元/股调整为22.45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将于2024年7月8日起生效。“永22转债”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5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4年7月8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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