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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贤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8%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代码:002141证券简称:*ST贤丰公告编号:2024-077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8%

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8%的情况及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24年6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720,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6%(以截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82元/股,成交金额为99,987,417.89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鉴于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接近回购方案中的最高限额,回购期限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0%101,720,7218.96%
其中:回购证券专用账户00%101,720,7218.9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34,656,519100%1,032,935,79891.04%
总股本1,134,656,519100%1,134,656,519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计101,720,721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的相应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办理注销申请和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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