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投资合作基金概述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优化投资结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远电子”)于2021年4月12日与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鼎实创”)、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创环保”)签署了《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认缴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45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350万元参与设立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为扩大基金规模,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与国鼎实创、实创环保、天津华盛和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盛”)、海南中薇交盈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中薇”)共同签署了新的《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同时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10,4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8,450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2022年7月28日、2022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9、临2022-067)。
二、 投资基金进展情况
鉴于海南中薇将持有的16.26%基金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00万元)全部转让给基金中另一有限合伙人天津华盛,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与国鼎实创、实创环保、天津华盛共同签署了新的《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不变。本次变更前后,基金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变更前: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方式 |
1 | 国鼎实创 | 100 | 0.54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2 | 实创环保 | 6,000 | 32.52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3 | 鸿远电子 | 4,350 | 23.58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4 | 天津华盛 | 5,000 | 27.10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 | 海南中薇 | 3,000 | 16.26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合计 | 18,450 | 100.00 | 货币 |
变更后: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方式 |
1 | 国鼎实创 | 100 | 0.54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2 | 实创环保 | 6,000 | 32.52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3 | 鸿远电子 | 4,350 | 23.58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4 | 天津华盛 | 8,000 | 43.36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合计 | 18,450 | 100.00 | 货币 |
注:上述合伙人均已实缴全部出资。
三、 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基金合伙人共4人,其中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3人,参见本公告“二、投资基金进展情况”相关内容。
(二)缴付期限
实创环保、鸿远电子、国鼎实创、天津华盛均已实缴全部出资。
除以上修订的内容外,《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未发生变更。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签署的《合伙协议》,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不变,基金的运营管理团队不变,不会对基金的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