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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医药: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9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2年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241号),于2022年3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241号),并于2022年4月7日提交一次反馈意见回复。

3、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上述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6月14日。

4、2022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241号),于2022年11月8日提交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公

司收到《关于请做好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后,于2023年1月9日提交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5、为衔接配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正式发布实施,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送了相关申请文件,于2023年3月3日收到《关于受理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6号),上交所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6、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46号),于2023年4月10日提交问询回复,于2023年5月8日提交问询回复(修订稿),并于2023年6月25日提交问询回复(二次修订稿)。

7、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上述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6月14日。

8、2023年7月1日,公司收到《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46号),于2023年8月21日提交意见落实函回复。

9、2023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通过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10、2023年9月25日,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提交注册稿。

11、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12、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上述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6月14日。

二、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基于此次发行对象控股股东的发展策略、实际情况等原因,经审慎研究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对《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此次发行对象控股股东的发展策略、实际情况等原因,经审慎研究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策,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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