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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301387证券简称:光大同创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深铁金融科技大厦2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00《关于调整部分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中议案1.00、3.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会议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2日

3、登记地点: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深铁金融科技大厦2601证券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梦昀

联系电话:0755-86527252

传真:0755-86527252

电子邮箱:irm@bromake.com

联系地址: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深铁金融科技大厦2601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518000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87。

2、投票简称:光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7月1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铁金融科技大厦26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00《关于调整部分担保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注: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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