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金诺”)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一、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 开户机构 | 账号 |
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 9550880239842300325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实际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在广发银行开展现金管理,后续如有进展,公司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