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6月20日以电子文档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作为借款主体,以公司建筑面积为3,953.51㎡的办公楼、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有独立权证的
73.22亩闲置土地及附属建筑物、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有独立权证的538.67亩闲置土地为抵押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第三方信托贷款人民币1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年利率为2.905%,由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该笔信托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了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赞成6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提请将如下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9:3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