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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圣电气: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 301187 证券简称: 欧圣电气 公告编号: 2024-040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欧圣电气股份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欧圣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第二十四条 若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须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编制投资项目变更报告,涉及变更投资项目的,应详细说明变更原因、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涉及变更投资金额的,应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募集资金投资变更情况、实施方案的变更情况、对项目财务分析和经济评价的影响、调减资金的用途或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变更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 (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终止或者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出现节余资金,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二)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三)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第三十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募集资金 (包括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并已从专户转至普通户后尚未使用完毕的资金) 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第三十一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将募集资金(包括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并已从专户转至普通户后尚未使用完毕的资金)的使用计划提前告知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应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是否符合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进行确认;证券事务部至少每月对募集资金台账检查一次。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的制定和修改,应由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实施。删除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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