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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5 亿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3 亿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现就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期,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佛山市高明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杰汽车”)的融资事项签署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邮储银行佛山市高明支行对维杰汽车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期间所享有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最高债权额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保证人债务人担保总额保证方式保证期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支行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最高债权额(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49,7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支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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