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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科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华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通过招标及审慎决策,拟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 号22 层2206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60人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71人,其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15.89亿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6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田城先生,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坤姜坤先生,执行高级经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修俭陈修俭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招标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下降18.33%。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所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超过6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

司通过招标及审慎决策,拟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方面都符合公司要求。聘任的相关招标流程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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