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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昌春兴”)的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无偿为繁昌春兴提供不超过3,2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为20个月,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等,担保额度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

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袁静女士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该议案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孙洁晓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公司26.91%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孙洁晓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孙洁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拟为子公司繁昌春兴提供不超过3,2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等,有效期为20个月,担保额度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

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无偿为公司之子公司繁昌春兴提供担保,系为满足繁昌春兴的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发生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金额为0。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2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2人,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认为:子公司繁

昌春兴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提供的担保,前述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保证子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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