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董事荣志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增加3,2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为20个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
同意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无偿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等,担保期限为20个月。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袁静女士系孙洁晓先生之配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