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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7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0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启动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657.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0,918,999.62元(不含税)、审计验资费用人民币1,415,094.34元(不含税)、律师费人民币896,226.42元(不含税)以及印花税人民币668,101.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2,407,235.31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239,509.01万元(含利息),余额为28,197.40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1)已累计使用 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1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67,271.8745,000.0035,695.5579.32%2025年6月
2贵港市港南桥圩镇200MWp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80,332.8270,000.0051,361.4173.37%2025年6月
3君能新能源公安县狮子口镇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46,021.3043,800.0043,895.28100%2023年6月
4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石首市团山寺镇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2,214.6030,000.0030,116.05100%2023年11月
5补充流动资金97,839.0078,440.7278,440.72100%不适用
合计323,679.59267,240.72239,509.01--

注:1、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和贵港市港南桥圩镇200MWp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原预计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6月;

2、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户已完成销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及贵港市港南桥圩镇 200MWp 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

(二)募投项目本次延期情况及原因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因黄歇口镇政府部分土地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过程中发生土地性质变化,交付时间延迟,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就此成立专项组,经多次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上述土地问题已基本解决。截至目前,本项目已建设完成62MW,剩余部分建设用地预计将于2024年9月底之前交付,并于2025年6月底之前完成建设。

贵港市港南桥圩镇200MWp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原计划租

地区域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过程中发生土地性质变化,公司就重新租赁土地进行了调查、协商和签约,因此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目前光伏区土地已基本完成租赁工作,预计2025年6月底之前完成建设。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和贵港市港南桥圩镇200MWp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后续将实时关注前述两个募投项目的管理,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上述延期日期完成。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及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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