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07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原油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濮阳中原油田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中国银行濮阳中原油田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方雨虹”)之间签订的主合同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公司与中国银行濮阳中原油田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中国银行濮阳中原油田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之间签订的主合同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3、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第三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崂山第三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青岛银行崂山第三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雨虹”)之间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折合人民币8,000万元。
4、公司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恒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公司保证函》,公司为恒生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方雨虹”)之间主协议项下的所有债
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或等值美元。
5、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东方雨虹”)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签署《保证合同》,四川东方雨虹分别为购买四川省德阳市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德阳浦曼机械有限公司、四川高分离心机有限公司、四川启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四川中伟新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合计为1,960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河南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50,000万元,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0,000万元,对香港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40,000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为购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河南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45,000万元,均为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河南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50,000万元;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均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青岛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60,000万元;公司对香港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因此,香港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40,000万元;四川东方雨虹对工业厂房购房企业的阶段性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河南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65,000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5,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30,000万元;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23,000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52,000万元;公司对香港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28,000万元;四川东方雨虹对工业厂房购房企业的阶段性担保金额为2,96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04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6月8日;
2、注册地址:濮阳工业园区金濮路36号;
3、法定代表人:刘贵启;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河南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南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294,024,596.61元,负债总额597,969,722.3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30,079,908.68元,流动负债总额128,986,446.3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696,054,874.31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67,813,764.14元,利润总额265,614,884.69元,净利润234,100,096.44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河南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518,896,258.24元,负债总额776,281,003.0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90,233,333.34元,流动负债总额547,964,854.11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742,615,255.19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5,774,182.95元,利润总额51,932,721.73元,净利润46,560,380.88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河南东方雨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7级。
8、河南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6日;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友谊路1号;
3、法定代表人:潘武成;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青岛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岛东方雨虹资产总额859,876,577.99元,负债总额330,402,963.4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118,843.22元,流动负债总额227,899,153.5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529,473,614.55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20,361,228.21元,利润总额146,350,857.92元,净利润125,104,829.80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青岛东方雨虹资产总额770,389,438.07元,负债总额228,367,670.5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25,982,703.8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542,021,767.54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0,368,769.54元,利润总额10,098,685.52元,净利润8,583,882.69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青岛东方雨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6级。
8、青岛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香港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9月16日;
2、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300号浙江兴业大厦12楼A室;
3、法定代表人:张颖;
4、注册资本:19,200万美元;
5、主营业务:贸易、防水材料销售、投资、咨询、培训。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香港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383,414,169.04元,负债总额171,288,759.1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71,288,759.1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212,125,409.94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6,166,496.97元,利润总额20,075,730.34元,净利润14,446,572.02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香港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403,878,814.11元,负债总额191,172,326.6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91,172,326.6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212,706,487.43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375,167.65元,利润总额695,901.18元,
净利润581,077.49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香港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香港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名称:德阳浦曼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9月24日;
2、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沱江东路60号;
3、法定代表人:陈忠良;
4、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机械制造、加工、设计;金属结构件焊接;管件管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消防器材、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销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陈忠良持股比例为75%,股东吴定华持股比例为25%。德阳浦曼机械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阳浦曼机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623,134.69元,负债总额16,021,140.1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14,412.00元,流动负债总额16,021,140.1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601,994.52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142,732.85元,利润总额200,752.94元,净利润191,551.34元(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德阳浦曼机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0,380,349.33元,负债总额17,413,739.7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14,412.00元,流动负债总额17,413,739.7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966,609.63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37,646.02元,利润总额28,661.39元,净利润25,615.11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德阳浦曼机械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德阳浦曼机械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公司名称:四川高分离心机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5日;
2、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5号银鑫.五洲广场22栋22-3号;
3、法定代表人:胡蓉;
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杨彪持股比例为67%,股东胡蓉持股比例为33%。四川高分离心机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高分离心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71,182.91元,负债总额186,963.7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86,963.7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984,219.19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9,557.52元,利润总额-15,780.81元,净利润-15,780.81元(2023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四川高分离心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61,278.90元,负债总额1,455,304.8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455,304.8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005,974.04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1,699.11元,利润总额21,754.85元,净利润21,754.85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四川高分离心机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M。
8、四川高分离心机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公司名称:四川启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4月11日;
2、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渤海路53号;
3、法定代表人:陈超;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对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太阳能光伏板、
太阳能水泵、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太阳能离网发电系统、太阳能储能系统、太阳能提灌系统、太阳能监控、光伏发电设备、光伏逆变器、光伏控制器、五金机电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维护,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太阳能提灌站、电力工程、送变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光伏建筑智能化系统、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咨询、设计、安装、维护及专业承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陈超持股比例为95%,股东姚又莘持股比例为5%。四川启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启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291,557.56元,负债总额8,613,267.7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8,613,267.7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678,289.78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9,846,596.37元,利润总额200,848.94元,净利润188,058.34元(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四川启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389,733.21元,负债总额8,678,554.7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8,678,554.7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711,178.49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453,677.84元,利润总额32,888.71元,净利润32,888.71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四川启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四川启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公司名称:四川中伟新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4月1日;
2、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一段38号德阳万达广场10栋6-1号;
3、法定代表人:张华伟;
4、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张华伟持股比例为80%,股东张华中持股比例为20%。四川中伟新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该公司系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四川中伟新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M。
8、四川中伟新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濮阳中原油田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原油田支行
1、担保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及保证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濮阳中原油田支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原油田支行
1、担保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金额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余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公司与青岛银行崂山第三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第三支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折合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四)公司向恒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公司保证函》
1、担保方式
公司在本保证函项下承担的责任为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期限
本保证函的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三年。如果任意被担保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本保证函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或等值美元。
4、保证范围
被担保人在主协议项下或与主协议有关而由被担保人不时欠付恒生银行北京分行的以及不时对恒生银行北京分行产生/负有的所有款项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欠付和/或应付给恒生银行北京分行的任何债务;前述债务之上已经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和罚息;为实现主协议和本保证函项下的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及被担保人应向恒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的或以其它方式应向银行支付的、与主协议有关的不论何种性质的费用、开支、支出和/或款项。
(五)四川东方雨虹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保证人: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借款人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兴业银行成都分行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则四川东方雨虹的保证责任解除。
3、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合计为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万元整,其中对德阳浦曼机械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伍佰万元整,对四川高分离心机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伍佰肆拾万元整,对四川启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肆佰伍拾万元整,对四川中伟新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肆佰柒拾万元整。
4、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确保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河南东方雨虹、青岛东方雨虹、香港东方雨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河南东方雨虹、青岛东方雨虹、香港东方雨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为购买德阳项目部分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被担保人为符合资质条件的入园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37,708.58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43%。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6,131.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1%;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1,577.58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79,668.58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91%。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46,131.00万元,占公司2023
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72%;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3,537.58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上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濮阳中原油田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银行濮阳中原油田支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3、公司与青岛银行崂山第三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向恒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公司保证函》;
5、四川东方雨虹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