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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钢铁: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4-28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天健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为符合法规要求,确保财务审计工作的规范、透明和高效,通过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与天健就财务审计机构更换事宜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知悉本事项且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6月28日,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自2014年起连续10年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其在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职责,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期限不得超过10年。为符合法规要求,确保财务审计工作的规范、透明和高效,通过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符合法规要求及审计工作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天健就财务审计机构更换事宜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知悉本事项且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5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60人
2023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40.46亿
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
证券业务收入9.96亿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364家
审计收费总额4.56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目前一审判决)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 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蒋西军2000年2003年2009年2024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5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保如2001年2012年2019年2024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刘辉2008年2007年2011年2024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谭小青1993年2003年1999年2024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9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费用为228万元,2023年财务审计费用为240.99万元。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进行审查,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结合公开招标结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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