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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股票代码:000685.SZ股票简称:中山公用债券代码:

148375.SZ债券简称:

中山K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发行人: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号财兴大厦北座)

债券受托管理人: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

单元A之九)

签署日期:

2024年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中山公用”)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目录第一节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1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3

第三节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5

第四节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 9

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1

第六节本次受托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七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3

第八节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 15

第十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6

第十一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7

第十二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8

第十三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9

第十四节其他情况 ...... 20

第一节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在此核准文件下存续的由金圆统一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为

中山K1,具体情况如下:

中山K1

(1)债券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及代码:

中山K1,148375.SZ

(3)发行规模:10.00亿元人民币

)存续规模:

10.00亿元人民币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发行时债券利率:

2.95%

(9)起息日:2023年7月13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13)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15)报告期跟踪主体/债项评级:不适用

)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对发行人经营、资信情况的持续跟踪情况作为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号——定期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金圆统一证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编制《受托管理事项定期沟通表》或《公司信用类债券重大事项自查通知》,于每月末通过邮件发送至发行人,核实发行人当月是否存在相关指标触发的情形,了解发行人是否涉及重大事项及信用风险。同时,金圆统一证券查询发行人财务报告以及通过公开渠道,定期及不定期监测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相关公告舆情。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涉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对增信机构/担保物的持续跟踪情况本次受托管理债券无担保、无其他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获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流水,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和规定、监管政策要求,提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23中山K1的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约定一致。

四、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一)定期信息披露金圆统一证券督促发行人于2023年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金圆统一证券督促发行人于2024年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二)临时信息披露金圆统一证券持续跟踪发行人的经营、财务等情况,督促发行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号——临时报告》的要求,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需要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的情况。

五、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还本付息义务的情况2023年度,本次受托债券不涉及付息工作。

六、受托管理人执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金圆统一证券于2023年

月对2023年

月末受托管理存量公司债券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排查。金圆统一证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号——信用风险管理》对发行人进行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并将排查结果按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节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敬谊成立日期:

1992年

日注册资本:

147,511.1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号财兴大厦北座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周飞媚联系电话:0760-88389918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发行人主要从事环保水务、固废、新能源、工程建设以及辅助板块等业务,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拥有中山公用水务、中山公用工程、中山公用排水、天乙能源等11家一级全资子公司,拥有广发证券、中海广东等16家一级参、控股公司。

1、环保水务板块发行人环保水务板块高质量贯彻落实“服务民生、服务城市”的发展理念,服务范围涵盖水污染治理、城镇供水用水、水质监测、城区排水管网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等业务。水务业务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13.3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25.74%,同比增长24.22%。供水业务收入7.21亿元,同比增加3.18%;污水处理业务收入6.17亿元,同比增加63.09%,主要是发行人2022年底中标中山市中心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进一步巩固了发行人在中山市的污水业务占有率,并始终致力推动生活污水处理扩容提质和布局优化。随着两大污水厂扩建项目相继进入商运,存量管网、泵站项目接收运维,营业收入同比2022年有

一定幅度的增加。

、固废板块发行人固废板块以垃圾处理、环卫服务为主,深耕本地市场,开拓外地业务。固废业务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5.7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11.12%,同比增长

9.51%。垃圾处理业务收入3.34亿元,同比增加50.87%,主要是发行人2022年

月新增收购株洲金利亚项目,本年纳入合并范围的期间同比增加,带动营收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环卫服务业务收入2.44亿元,保洁面积增加8.24%、垃圾收运作业量增加34.22%。

、新能源板块根据发行人发展战略规划,紧抓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契机,以投资并购和产业基金的方式切入新能源市场。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托广发证券资本市场专业能力及资源,设立4亿元Pre-REITs基金。新能源产业基金完成一批新能源行业相关项目的投资,涉及光伏、锂电材料及储能等行业。光伏公司及Pre-REITs基金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为切入口完成并网规模70MWp,在建产能193MWp。发行人在新能源赛道不断实践探索,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展户用光伏的政策支持,积极进军户用光伏行业,助力百千万工程的建设。

、工程板块工程板块拥有市政、建筑“双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业务类型多元化,涵盖市政、房屋建筑、供排水管网建设、水处理工程、生态环境治理、电力工程建设等。报告期内,发行人积极参与中山市治水攻坚项目建设,大涌、港口、阜沙、黄圃

个镇街污水厂扩建、新建项目顺利通水;中山温泉园高质量落成以及市第一中学、纪念中学扩建项目“双动工”。报告期内,通过对外投标,中标41项工程项目,为工程板块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辅助业务板块发行人辅助业务板块主要包括金融投资、市场运营、港口客运等业务。2023年度,发行人各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收入占比营业成本成本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水务板块133,814.9225.74%98,683.1323.77%26.25%33.52%24.22%27.91%-2.13%
固废板块57,788.0311.12%40,318.789.71%30.23%16.67%9.51%9.40%0.07%
新能源板块588.220.11%75.870.02%87.10%0.49%---
工程板块274,706.9152.84%246,599.4559.41%10.23%26.82%67.81%64.81%1.63%
辅助业务板块53,000.9710.19%29,415.157.09%44.50%22.50%40.49%18.99%10.03%
合计519,899.05100.00%415,092.37100.00%20.16%100.00%43.65%43.95%-0.17%

三、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情况根据2023年度审计报告,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减备注
营业收入519,899.05361,923.0043.65%主要是工程板块延续并新增水污染治理等工程;水务板块增加中山市中心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项目运维;固废板块金利亚项目纳入合并范围期间增加
净利润99,276.13104,862.93-5.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728.48107,229.11-9.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1,310.42105,690.64-13.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419.1130,185.50100.16%主要是本报告期工程业务结算,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977.21-92,410.61-70.95%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711.6030,054.40231.77%主要是本报告期工程及并购项目增加,融资流入金额增加所致
资产总额2,900,698.062,549,947.5813.76%-
负债总额1,235,204.06954,080.8329.47%-
所有者权益总额1,665,493.991,595,866.754.36%-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减备注
流动比率0.580.63-7.87%-
速动比率0.560.61-7.56%-
全部债务755,720.02599,512.0826.06%-
资产负债率42.58%37.42%5.16%-

第四节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发行人于2023年7月13日成功发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10亿元,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并在兴业银行中山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中山分行设立了23中山K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

日,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0亿元。

报告期内,23中山K1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一致,与发行人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用途金额(万元)
1偿还21中山公用MTN001(绿色)50,000.00
2偿还工商银行借款10,000.00
3偿还工商银行借款10,000.00
4偿还工商银行借款10,000.00
5偿还农业银行借款20,000.00
合计100,000.00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于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变更及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债券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适用信息披露要求。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核查情况截至报告期末,

中山K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跟踪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并根据受托管理协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的要求,督促发行人按时履行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的披露义务。

一、定期信息披露2023年8月31日,发行人出具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4月27日,发行人出具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二、临时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其他临时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第六节本次受托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23中山K1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7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中山K1的兑付日为2026年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2023年度,

中山K1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金圆统一证券将持续关注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七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各项公开债务均按时偿还。结合发行人过去及现在的债务履行情况,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2023年度,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减
流动比率0.580.63-7.87%
速动比率0.560.61-7.56%
EBITDA利息倍数7.8310.38-24.57%
资产负债率(%)42.58%37.42%5.16%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3年末及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58、

0.63,速动比率分别为0.56、0.61,最近一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别同比减少

7.87%、减少

7.56%,主要系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增加所致。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3年末及2022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2.58%、

37.42%。2023年度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主要系发行人基于经营需要增加融资规模,新增银行借款和债券融资所致。从EBITDA利息倍数来看,2023年度及2022年度,发行人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7.83、10.38。2023年度,受债务规模增长影响,发行人EBITDA利息倍数有所下降,但仍保持较高水平。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偿债指标保持在合理水平以上,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节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

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23中山K1无担保、无其他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运行良好,未发现

中山K1的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本次受托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

日出具了《2023年度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报告期内,

中山K1无债项评级。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第十一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二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金圆统一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执行情况存在异常。

第十四节其他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需在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的其他重大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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