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4-048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体育场路1号华信大厦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明曰信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476,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227,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人,出席5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法委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中天运会计师出具了编号为中天运【2024】审字第90033号《审计报告》。
公司在此基础上,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内部治理情况等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024,0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4,452,8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编制完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024,0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4,452,8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并根据监事会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024,0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4,452,8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并根据监事会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孙国茂先生、于培友先生、路永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024,0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4,452,8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国茂)》(公告编号:
2024-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培友)》(公告编号:2024-01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路永军)》(公告编号:2024-015)。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024,0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4,452,8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2023年财务报表数据的基础上,并结合对2024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024,0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反
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4,452,8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天运[2024]核字第90021号)。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024,0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4,452,8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024,0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4,452,8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024,0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4,452,8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
3.回避表决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311,0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6%;反
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4,452,8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4%。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明曰信、明伟、陈文勇、田南、戴文博、孙伟、侯普亭、张勇、苗植平、李晨光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4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508,8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反对股数5,362,1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4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43)。
关联股东明曰信、明伟、陈文勇、田南、戴文博、孙伟、侯普亭、张勇、苗植平、李晨光等46位股东已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明曰信、明伟、陈文勇、田南、戴文博、孙伟、侯普亭、张勇、苗植平、李晨光等46位股东已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508,8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反对股数5,362,1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44)。关联股东明曰信、明伟、陈文勇、田南、戴文博、孙伟、侯普亭、张勇、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苗植平、李晨光等46位股东已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等事项;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9)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在持股计划公告日至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期间,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对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1)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508,8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4%;反对股数909,3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弃权股数4,452,8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5%。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明曰信、明伟、陈文勇、田南、戴文博、孙伟、侯普亭、张勇、苗植平、李晨光等46位股东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第七条。具体修改内容详见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024,0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4,452,8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第七条。具体修改内容详见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582,2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8,181,6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7%。
3.回避表决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明曰信、明伟、陈文勇、田南、戴文博、孙伟、侯普亭、张勇、苗植平、李晨光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的经验和能力,公司对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明曰信先生、陈文勇先生、明伟先生、戴文博先生、孙伟先生、田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 明曰信先生、陈文勇先生、明伟先生、戴文博先生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继续连任,孙伟先生和田南先生为新任非独立董事。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的经验和能力,公司对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孙国茂先生、于培友先生、晚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孙国茂先生和于培友先生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继续连任,晚壮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管理层的经验和能力,公司对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侯普亭先生和张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苗植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张勇先生是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继续连任,侯普亭先生为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关于选举明曰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2,024,015 | 90.42% | 当选 |
(1).02 | 《关于选举陈文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2,024,015 | 90.42% | 当选 |
(1).03 | 《关于选举明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2,024,015 | 90.42% | 当选 |
(1).04 | 《关于选举戴文 | 42,024,015 | 90.42% | 当选 |
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5 | 《关于选举孙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2,024,015 | 90.42% | 当选 |
(1).06 | 《关于选举田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2,024,015 | 90.42% | 当选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关于选举孙国茂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2,024,015 | 90.42% | 当选 |
(2).02 | 《关于选举于培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2,024,015 | 90.42% | 当选 |
(2).03 | 《关于选举晚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2,024,015 | 90.42% |
4. 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关于选举侯普亭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42,024,015 | 90.42% | 当选 |
(3).02 | 《关于选举张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42,024,015 | 90.42% | 当选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序号 |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八) |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23,311,069 | 83.96% | 0 | 0.00% | 4,452,809 | 16.04% |
(十一) | 《关于<2024年员工 | 18,508,865 | 77.54% | 5,362,157 | 22.46% | 0 | 0.00% |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十二) |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18,508,865 | 77.54% | 5,362,157 | 22.46% | 0 | 0.00% |
(十三)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 18,508,865 | 77.54% | 909,348 | 3.81% | 4,452,809 | 18.65%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序号 |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关于选举明曰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3,311,069 | 83.96% | 当选 |
(1).02 | 《关于选举陈文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3,311,069 | 83.96% | 当选 |
(1).03 | 《关于选举明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3,311,069 | 83.96% | 当选 |
(1).04 | 《关于选举戴文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事的议案》 | 23,311,069 | 83.96% | 当选 |
(1).05 | 《关于选举孙伟 | 23,311,069 | 83.96% | 当选 |
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6 | 《关于选举田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3,311,069 | 83.96% | 当选 |
(2).01 | 《关于选举孙国茂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3,311,069 | 83.96% | 当选 |
(2).02 | 《关于选举于培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3,311,069 | 83.96% | 当选 |
(2).03 | 《关于选举晚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3,311,069 | 83.96% | 当选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靳明明律师、蒋唯智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明曰信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6月2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明伟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6月2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陈文勇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6月2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田南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6月2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戴文博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6月2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孙伟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6月2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孙国茂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6月2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于培友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6月2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晚壮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6月2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侯普亭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6月2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张勇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6月2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