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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5名,回购注销的限售股票数量为307,20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438%,辞职情况下回购价格为4.66875元/股、岗位调动和退休情况下回购价格为4.95896元/股,回购金额为1,473,244.22元。

2、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02,078,355股减少至701,771,155股。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7,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4号),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1年3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0年12月17日通过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和公司公告栏发布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6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1年3月24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七)2021年5月26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向127名激励对象授予78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1年5月28日。(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完成了2021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以总股本338,990,17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实施后,股权激励股份变为1,257.6万股。)

(八)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7月7日,公司完成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8,000股的回购注销工作。

(九)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2,800股;2名激励对象岗位调动,回购注销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800股;1名激励对象退休,回购注销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6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辞职情况下回购价格为4.66875元/股、岗位调动和退休情况下回购价格为4.95896元

/股,回购股数合计307,200股。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共计1,473,244.2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219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6月27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702,078,355股减少至701,771,155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限售流通股7,231,1751.03%-307,2006,923,9750.99%
无限售流通股694,847,18098.97%0694,847,18099.01%
总股本702,078,355100%-307,200701,771,155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履职,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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