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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4-039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4号资管计划”)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按年利率3.6%计息。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就上述借款事项签订借款相关协议。经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协商,拟将上述借款本金调整为20,000万元、借款利率调整为自借款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利率为

1.2443%,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借款利率为2.4885%,借款期限调整为自借款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及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别相

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兴融4号资管计划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按年利率3.6%计息。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就上述借款事项签订借款相关协议。

经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协商,拟将上述借款本金调整为20,000万元、借款利率调整为自借款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利率为1.2443%,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期间的借款利率为2.4885%,借款期限调整为自借款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二)本次关联借款的目的与原因

本次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三)2024年6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及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2.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4.2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规模:规模上限为50亿元

设立时间:2014年11月19日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资金融出方),也可以投资于现金管理类资产管理方式:管理人以主动管理方式管理计划资产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本次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借款利率水平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经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签订《借款协议》,向兴融4号资管计划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用途为流动性支持。《借款协议》项下由兴融4号资管计划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按自借款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利率为1.2443%,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借款利率为2.4885%计息。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兴融4号资管计划签订《借款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关联交易后,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无新增关联交易的安排。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经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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