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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301280证券简称:珠城科技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在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201号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已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施士乐、施乐芬、戚程博;独立董事陈云义、王光昌、余劲国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建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增加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同意公司增加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连接器生产基地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珠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珠城”)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公开竞拍取得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世龙工业区世龙大道以西、广扬路以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约20,185.10平方米,佛山珠城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筹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周期为2年,具体项目投资总金额以正式项目投资方案为准。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连接器生产基地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36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上述资金最高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更好地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结合长期战略规划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戚程博先生、杨旭迎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戚程博先生、杨旭迎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对预留份额(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分配方案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购买、过户、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将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或调整至预留;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戚程博先生、杨旭迎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15: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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