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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港口: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股票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股票代码:001872.SZ/201872.SZ001872.SZ/201872.SZ
债券简称:22招港01债券代码:148052.SZ
债券简称:22招港02债券代码:148058.SZ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发行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4年6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披露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中的“报告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3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5第三节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7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0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2第六节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3第七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4第八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5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6第十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17第十一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8第十二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19第十三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20

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存续且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尚未兑付摘牌的由中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一、

招港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2招港01
债券代码148052.SZ
起息日2022年8月30日
到期日2025年8月30日
截止报告期末债券余额30.00
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2.69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深交所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
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如有)不适用
行权日(如有)不适用

二、22招港02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2招港02
债券代码148058.SZ
起息日2022年9月6日
到期日2024年9月6日
截止报告期末债券余额30.00
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2.45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深交所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
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如有)不适用
行权日(如有)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公开披露各项信息。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发生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或者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五、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招港

招港

均无增信措施。

六、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债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按照监管要求和协议约定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和规定、监

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七、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2023年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于2023年8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就董事长及总经理发生变动事项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八、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

招港

招港

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九、督促履约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

招港

招港

按期足额付息。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核心业务包括港口主业和综合开发业务,培育业务包括智慧科技业务和生态延伸业务。港口主业包括集装箱及散杂货装卸服务,本公司已于中国沿海主要枢纽港建立较为完善的港口网络群,所投资或者投资并拥有管理权的码头遍布香港、台湾、深圳、宁波、上海、青岛、天津、大连、漳州、湛江、汕头等枢纽港,并成功布局六大洲,包括: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南美洲和北美洲等地区。港口投资方面,重点在全球主枢纽港、门户港以及市场潜力大、经济成长快、发展前景好的地区布局,捕捉港口、物流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机会,进一步完善全球港口网络。综合开发业务通过创新的园区业务模式和服务,深入挖掘港口与园区协同价值,依托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吉布提国际自贸区、汉班托塔产业园等园区为客户提供仓储租赁、报关、拆拼箱、单证等多元化的增值服务。

智慧科技业务利用前沿的数字化技术,充分发挥公司大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驱动公司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通过智慧港口解决方案、智慧港口开放平台、智慧港口科技运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港口服务。

生态延伸业务以港口为核心以及港口拖轮服务、理货业务、工程监理和管理业务,通过整合港口生态服务资源,推动港口物流价值链上下游的协同与合作,以资源开放和共享为重要抓手,促进贸易顺畅发展,提升港口服务链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高效运转,助力客户降本增效。

最近两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港口业务1,503,627.3695.471,562,680.2196.28-3.78
保税物流业务53,267.043.3844,559.252.7519.54
物业开发及投资18,153.171.1515,809.450.9714.82
合计1,575,047.58100.001,623,048.91100.00-2.96

最近两年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港口业务879,608.1294.40915,351.6494.85-3.90
保税物流业务28,981.633.1128,027.022.903.41
物业开发及投资23,228.922.4921,667.512.257.21
合计931,818.67100.00965,046.17100.00-3.44

最近两年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润毛利率毛利润毛利率
港口业务624,019.2441.50647,328.5741.42
保税物流业务24,285.4145.5916,532.2337.10
物业开发及投资-5,075.75-27.96-5,858.06-37.05
合计643,228.9140.84658,002.7440.54

2023年,公司港口项目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8,019.5万TEU,同比增长

23.5%;港口散杂货吞吐量为12.5亿吨,同比增长69.6%,主要受益于公司自2022年10月起将宁波港业务量纳入统计,2023年为公司实现集装箱吞吐量3,137.4万TEU和散杂货吞吐量

4.9

亿吨的业务增量。集装箱业务方面,内地港口项目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4,030.6万TEU,同比增长

33.4%;香港及台湾地区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582.5万TEU,同比下降15.5%;海外地区港口项目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406.4万TEU,同比增长0.6%。散杂货业务方面,内地港口项目共完成散杂货吞吐量

12.48亿吨,同比增长

70.0%;海外港口完成散杂货吞吐量

691.5万吨,同比增长

25.2%。

2023年度,港口业务板块营业收入为150.36亿元,营业成本为87.96亿元,毛利为62.40亿元,毛利率为41.50%。

二、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2022年及2023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调整后)变动比率变动比率超过30%的原因分析
营业总收入157.50162.30-2.96%-
利润总额87.9993.45-5.84%-
净利润74.9682.32-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7233.397.04%-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65.8069.20-4.91%-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37.67-139.64126.98%主要是股权投资及购买结构性存款本金减少,投资活动流出降幅大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降幅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79.8575.16-206.24%主要是上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本年无,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降幅大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降幅
营业毛利率40.84%40.54%0.74%-
应收账款周转率13.2412.505.92%-
存货周转率41.9745.95-8.66%-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调整后)变动比率变动比率超过30%的原因分析
总资产1,985.571,975.870.49%-
总负债729.87692.655.37%-
所有者权益1,255.701,283.22-2.14%-
流动比率0.810.775.19%-
速动比率0.800.765.26%-
资产负债率36.76%35.06%4.86%-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均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及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22招港01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22招港01
债券代码148052.SZ
募集资金总额30.00
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30.0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全部用于股权投资
募集资金是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截至报告期末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如发生变更)不涉及
募集资金变更后的用途(如发生变更)不涉及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如有)不涉及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情况(如有)
违规使用的具体情况(如有)不涉及
募集资金违约使用的,是否已完成整改及整改情况(如有)不涉及
截至报告期末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正常

二、22招港02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22招港02
债券代码148058.SZ
募集资金总额30.00
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30.0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全部用于股权投资
募集资金是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截至报告期末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如发生变更)不涉及
募集资金变更后的用途(如发生变更)不涉及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如有)不涉及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情况(如有)
违规使用的具体情况(如有)不涉及
募集资金违约使用的,是否已完成整改及整改情况(如有)不涉及
截至报告期末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正常

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披露不及时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第六节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22招港01和22招港02按期足额付息。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七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发行人已于2023年

日足额支付

招港

债券当期利息,于2023年

日足额支付

招港

债券当期利息。上述债券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项目2023年度/末2022年度/末
流动比率0.810.77
速动比率0.800.76
资产负债率36.76%35.06%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6.286.59

从短期指标来看,2022年末及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保持分别为

0.77和0.81,速动比率分别为0.76和0.80,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偿债比指标有上升,总体来看,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较为稳定,仍处于合理区间。

从长期指标来看,2022年末及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5.06%和36.76%,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总体而言,公司具有较为优异的长期偿债能力。

从EBITDA利息倍数来看,2022年及2023年,发行人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

6.59和

6.28,偿债能力良好。发行人每年均有较大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可以保证按期足额偿还借款利息。而且发行人在开户的主要银行中信誉度较高,可以根据经营需要适当增减银行贷款额。此外,发行人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亦不存在表外融资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招港

招港

均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发行人根据约定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22招港01和22招港02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22招港01和22招港02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招港

招港

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招港

招港

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出具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22招港01、22招港02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第十一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二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

一、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发行人募集说明书中特别承诺、特殊条款约定等事项触发和执行情况如下:

22招港01:

发行人承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不用于购置土地及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拆借、金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用于委托贷款业务,不用于转借他人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用途。

22招港02:

发行人承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不用于购置土地及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拆借、金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用于委托贷款业务,不用于转借他人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用途。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存在异常情况。

二、其他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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